外事审批

外事审批

外事审批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外事审批- 正文

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TE)申办表

发布日期:2025-05-13浏览量:

邀请人


联系电话

被邀请人拟在华停留时间


被邀请人

基本信息


邀请

事由


申请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对外合作交流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领导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办理记录

1.收到申请表时间

2.申请单位交材料时间

3.确定材料(申请单位盖校章并扫描)

4.系统提交(邀请函签字盖章)

5.系统核查

6.出具邀请函

本表双面打印,完成审批流程后,本表及相关材料交由对外合作交流处备案留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

   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单位未以任何名目对核发《邀请核实单》、《邀请函TE》、《邀请函PU》、《被授权旅游单位邀请函》收取任何费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清单及要求

1

《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申请表》

A.填写《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申请表》,每张表可填写两名被邀请人信息;B.需在“邀请单位(中文)”处加盖单位公章;C.《申请表》中“申请签证地点”为中国驻外使、领馆或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被邀请人只能前往邀请函中所填写地点办理签证。

2

邀请外国人来华情况说明

A.用申请单位公函纸书写并加盖公章;B.内容包括邀请单位基本情况、被邀请人单位及个人基本信息、邀请目的等。

3

保证书

A.内容包括:邀请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从事与邀请目的无关的活动并按时离境,如被邀请人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则邀请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B.须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或法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C.如邀请主体为个人,须本人亲笔签名。

4

邀请单位资质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无需提供)

A.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复印件;B.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非公立学校);C.如邀请主体为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

被邀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A.护照信息清晰可辨认,有效期至少六个月;B.近两年护照签证页;C.如被邀请人为探亲、结婚等私人事务,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以及近期往来证明(如信函、邮件等);D.其他群体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学生证,新生儿出生证明材料等。

6

被邀请人简历(中文、英文)

简历须完整,包括各时间段学习、工作情况(从大学或者高中毕业工作起,不断档)。

7

被邀请人访问日程

被邀请人访问或者合作研究学习的日程要求尽量详细。

8

被邀请人往返行程预定单据


9

审批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所需材料清单

备注:1. 严格按照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所需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按时提交纸质版和扫描件(图片格式支持jpg、jpeg、gif、pdf等,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1MB)。

2. 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一般交流访问研究学习仅在90天以内,不能是工作或者(在国内)获取工资的。

3. 实际办理需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交齐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人要严格把关材料并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将材料提交给对外合作交流处。